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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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履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指导职能,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经财政部党组决定,将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予以收回,由财政部有关职能机构行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现对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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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行业管理 中国 行业自律 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结构 行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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