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产品季节差价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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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毓源.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产品季节差价的形成[J].经济研究,19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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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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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产品季节差价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一个重要方面。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产品季节差价的形成,有利于我们在对待农产品季节差价问题上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同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进行斗争;有利于正确处理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消费者(主要是职工)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而农产品的消费一般是常年性的。农产品的季节生产和常年消费之间存在着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到价格上来,就形成季节差价。当然,社会主义社会农产品季节差价的形成及其所反映的生产关系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由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和交换都是有计划地进行的,因此,农产品的季节差价也是有计划地形成的。同时,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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