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经营大户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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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河爱林,宋福耀.农业规模经营大户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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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河爱林 宋福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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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港市信用联社
(河爱林),贵港市信用联社(宋福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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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贵港市农村出现了农业规模经营的雏型,我们最近重点对规模经营甘蔗生产的苏妆浩专业户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如下:(一)苏汝浩专业户经营甘蔗生产的概况。苏汝浩是贵港市附城乡六八村19队人,今年47岁,高中毕业,全家四口人,两个劳动力自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苏承包水田3亩,旱地3亩,1984年底前承包的土地全由苏的爱人在家经营,苏汝浩专门经商运输,但不景气。他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教训,于85年开始承包国营西江农场的土地120亩种植甘蔗,偿到甜头后89年扩大经营至承包1930亩每年除上交西江农场每亩土地承包费15元外,其余归苏汝浩及其承包者所有。89年产原料蔗7036吨,总收入达到942824元,扣除总支出,获纯收入328424元,苏汝浩分成得1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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