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四分离” 促工商所规范办案 |
| |
引用本文: | 彭维昆.推行“四分离” 促工商所规范办案[J].川南工商,2003(4):31-32. |
| |
作者姓名: | 彭维昆 |
| |
摘 要: | 工商所作为县、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是最基层的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机构,处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第一线的地位,国家大量的法律、法规都要通过基层工商所来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了工商所的基本任务,维护辖区的经济秩序,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能是工商所最基本的职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我们对《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
关 键 词: | 工商所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监管 行政执法 市场秩序 市场巡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