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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动态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
摘    要:一、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收费。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关 键 词:财税体制改革  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微型企业  动态  企业注册登记  原产地证明书  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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