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上合组织框架下的经济金融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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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奇渊.促成上合组织框架下的经济金融合作[J].中国国情国力,2014(5):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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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奇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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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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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狭义的中亚,仅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五国。而广义的中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还包括以下地区:阿富汗、伊朗、蒙古、巴基斯坦,以及俄罗斯、中国、印度的一部分。就我国来说,新疆、西藏、青海、河西走廊、宁夏、内蒙古等地都属于中亚范围。中亚和东亚,是我国参与周边经济、金融合作的两个重点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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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合组织 地区经济 长江第一湾 投资保护协定 开发银行 战略定位 银联 中亚国家 风险监控 迪庆藏族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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