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农保局群众工作突出“德、理、法、情”四个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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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勤明,施欣.樟树市农保局群众工作突出“德、理、法、情”四个字[J].商场现代化,2012(2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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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勤明 施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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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樟树市农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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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立足于"农"、服务向"农"、重点在"农",因此群众工作的作用十分重要而紧迫。新农保干部应该而且必须具备群众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要努力突出"德、理、情、法"四个字:以德服人。道德和品行是立身之本,以德为本、以品为先是新农保干部的圭臬与准绳。在业务经办中,要坚持"德"字当头,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铭记新农保干部既代表新农保事业的形象,更代表党和政府服务百姓的形象;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力量与魅力,用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感染周围的群众,用自己扎扎实实的工作、踏踏实实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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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众工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能力 干部 人格力量 以德为本 政府服务 道德情操 形象 立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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