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认定的利益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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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春华.浅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认定的利益平衡[J].市场周刊,20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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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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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连城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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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涉及的主要利益方包括国家、集体与农民,在征收与补偿的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出现明显的波动情况。 为确保各方的利益能保持平衡,可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实行城乡征收补偿差异化,提高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水平,将征收补偿与社会保障进行分离,发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社会保障作用,进而对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决。 从长远发展目标来看,实现城乡房地产市场的统一,有利于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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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土地 房屋征收补偿 利益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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