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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继续开展“实施再就业工程宣传年”活动和评选表彰1997年再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摘    要:各市地委宣传部、各市地劳动局、总工会、妇联:去年以来,为配合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实施再就业工程,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在全省开展了"实施再就业工程宣传年"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形成了很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了全省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实施再就业工程宣传年"活动,并对1997年再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宣传年"活动(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地党委宣传系统、劳动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要把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与再就业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本着团结、鼓劲、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再就业宣传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重要宣传任务,在认真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将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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