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比较与分析 |
| |
引用本文: | 程德元.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比较与分析[J].财会学习,2013(5):55-56. |
| |
作者姓名: | 程德元 |
| |
作者单位: | 铜陵华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正式施行,2005年1月1日小企业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显著的特点:一是简化了会计核算;二是减少了会计与税法差异,实现了会计和税法的高度协调一致。三是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体现了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法的高度协调,减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小企业会计制度》 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范围 会计核算 职业判断 会计人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