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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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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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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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央行行长一致通过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终稿,并决定于2006年底推广使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中国银行业必须及早加强对新资本协议的研究,借助这个凝聚国际银行业监管和风险管理经验的新协议的实施,推动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提高,使我国银行业适应“游戏规则“,增强银行国际竞争力,维持金融业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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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银行监管 |
文章编号: | 1672-8777(2004)08-040-03 |
修稿时间: | 2004-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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