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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国有林区棚户区实施大规模改造工程
摘    要: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于2008年初自筹资金在国有林区率先启动了2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出台后,该地区成为国家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首批试点单位。2009年,国家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上安排了专项投资22亿元,将覆盖9个省区的重点国有森工局,预计有14.67万户林区职工受益。

关 键 词:大兴安岭地区  国有林区  改造工程  棚户区  试点单位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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