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张昕,刘艺伟,佟慧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J].绿色财会,2002(3):57-58. |
| |
作者姓名: | 张昕 刘艺伟 佟慧萍 |
| |
作者单位: | 龙江森工集团 |
| |
摘 要: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企业融资租赁的特点:①租期较长(一般达到租赁资产使用年限的75%);②租约一般不能取消;③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租赁费和借款利息等;④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融资租赁的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由出租人转归承租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
修稿时间: | 2001年12月30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