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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记荣获2012-2014年“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引用本文:边荣海.多措并举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记荣获2012-2014年“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4(12):62-63.
作者姓名:边荣海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
摘    要:近年来,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和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根本,切实加强干警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宝坻做出了贡献。2012年以来,宝坻区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天津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天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关 键 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天津市  司法局  宝坻区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司法行政系统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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