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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小票”审核严防虚开增值税票
引用本文:郑军,仪国华.强化“四小票”审核严防虚开增值税票[J].山西财税,2006(9):34-34.
作者姓名:郑军  仪国华
摘    要: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全面推广,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增值税制所设定抵扣条件和范围的界定,利用“四种其他抵扣凭证”(简称“四小票”)可以抵扣税款,这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掩盖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目的,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关 键 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票  审核  防伪税控系统  抵扣税款  海关完税凭证  违法犯罪  增值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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