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初见成效 |
| |
引用本文: | 严国清.联合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初见成效[J].林业经济问题,1988(1). |
| |
作者姓名: | 严国清 |
| |
摘 要: | <正>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一旦承保的林分遭受火灾造成损失,可以及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解除经营单位和林农的后顾之忧,同时有利于火灾事故的管理,促进林业生产发展。在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邵武市保险、林业两家联合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业务,并于1985年6月制定颁布了《邵武市森林火灾保险试行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