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从2012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和武汉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实施。武汉市国税局选定洪山区国税局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零点启动单位,12月1日零时,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分别自行开具了"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网络通用机打发票。同时,该局为武汉协铁龙重工物流有限公司现场代开了"第一张"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据悉,12月1日零时,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企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开出全省第一张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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