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免费提供维修材料是否视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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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尧.“三包”期免费提供维修材料是否视同销售[J].财务与会计,2011(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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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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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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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常说的“三包”是指生产者、经销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必须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后来我国又专门出台了《国家新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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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包”期 视同销售 《产品质量法》 材料 维修 免费 “三包”责任 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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