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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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建利.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的启示[J].经济论坛,2010(1):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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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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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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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09年10月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中,欧委会认定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对欧盟造成产业实质损害威胁,从而征收反倾销税。纵观国际上的反倾销案例,发现实践中发生最多的是以实质性损害来确定损害的存在来确定反倾销。但随着欧盟首次对中国发起以实质损害威胁为由而裁定反倾销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以实质性损害威胁作为判断损害存在的依据的案例,在国际反倾销实践中将会逐渐增多。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了实质损害威胁标准并针对国际上越来越多针对中国的歧视性反倾销案,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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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损害 实质损害威胁 反倾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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