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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支持村民依法自治
引用本文:陈大雄.大胆支持村民依法自治[J].乡镇论坛,1993(5).
作者姓名:陈大雄
作者单位:江西省浮梁县经公桥镇政府
摘    要:《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我们正确处理了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大胆支持村民依法自治。一、消除顾虑,树立由民作主的观念《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之初,我们对实行村民自治存在着种种疑虑和担心。镇政府主要有“三怕”:一怕由领导关系改为指导关系后,镇里说话不灵,国家任务完不成;二怕选人不当,导致宗族房头势力抬头;三怕搞直接选举,一些因工作得罪过人的好干部落选。在村干部中,主要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自己选不上,面子上过不去,二是担心村民不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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