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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金库”和“调入外汇价差”的会计处理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处
摘    要:一问: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后,国营企业清理检查“小金库”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一、在自查期限内,企业主动自报的“小金库”资金的帐务处理为:企业应将已用于生产和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的“小金库”资金,转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的帐目核算,借记“专项应收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同时,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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