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代表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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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铭泽.论公司代表诉讼制度[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2):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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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铭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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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代表诉讼制度,源于英国1864年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瑞威泽案的判例.该案创设了这样一条规则:如果少数股东指控控制公司的人欺骗了公司,则该少数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目前,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我国也在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做出了相关规定,这无疑填补了立法空白,能够更好的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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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代表 利益 小股东 的保护 立法空白 相关 公司法 股东代表 国家 世界 提起诉讼 控制 少数股东 规则 判例 铅矿 英国 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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