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政府采购及其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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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立陶宛政府采购及其法律制度[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9):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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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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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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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是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成员。立陶宛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依据欧盟统一指令和GPA规则开放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修改并完善了本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立陶宛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了机遇。2007年年底,中国政府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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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协定 立陶宛 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项目 “走出去” 2007年 G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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