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要约收购制度分析及我国制度设计 |
| |
引用本文: | 王晓凤.英美要约收购制度分析及我国制度设计[J].青海经济研究,2005(5):68-69. |
| |
作者姓名: | 王晓凤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一、英美要约收购制度分析 要约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指收购者以取得一个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的最少或最大的股份数量,通过公开的形式,直接向目标公司同一类别股东或全体股东发出,约定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有股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规则是起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基本法理而制定的。目标公司原有大股东与收购者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一般会获取较大溢价,此后收购者成为目标公司新大股东,若不允许小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小股东就享受不到转让股份带来的溢价收入,而且,当收购者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在全部股份中占有相当比例时,作为控股大股东的收购者可能利用自身在股权比例上的优势,做出有损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为维护小股东利益,应当允许小股东以一定的合理价格将股权转让给收购者,要约收购由此而产生。要约收购根据是否属法律义务,可分为自愿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
|
关 键 词: | 强制要约收购 制度分析 英美 股权转让协议 上市公司收购 小股东利益 中小投资者权益 目标公司 设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