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悼日 |
| |
引用本文: | 繁易.哀悼日[J].中国经济快讯,2008(19):52-59. |
| |
作者姓名: | 繁易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
| |
摘 要: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大地震遇难者的深切哀悼,中国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关 键 词: | 中国国务院 驻外使领馆 驻外机构 娱乐活动 防空警报 遇难者 外交部 人民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