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有股流通应遵循的四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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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平,王霞.上市公司公有股流通应遵循的四大原则[J].国有资产研究,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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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平 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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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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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市公司公有股不能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的规定,造成的股权市场分割、同股不同权等现象,是我国股份制改造以及股票市场发展当中存在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是我国股份制以及股票市场还不规范的重要表现。关于公有股(即国家股和法人股,其绝大部分是国有性质的股权)的流通问题,无论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精神,还是从基于公有股与社会公众股同样作为普通股性质的股权这一基本事实及其“同股同权”的必然推论来看,是完全可以也应当上市流通的。再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市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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