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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孙长军.刍议“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J].黑龙江财会,1999(10):22-23.
作者姓名:孙长军
作者单位:鸡西市日用工业品总公司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企业间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间的债务重组工作也更显重要。《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的制定和颁布,对规范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只是该《准则》的指南书中关于“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笔者有不同看法,并就此提出建议。一、《准则》指南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准则》的规定,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在《准则》指南中指出:将来应收金额,一般为将来应收债权的面值,还应加上将来…

关 键 词:债务重组  会计处理  债务条件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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