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创办出口加工区 进一步扩大出口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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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力军.积极创办出口加工区 进一步扩大出口贸易[J].改革与开放,2000(9):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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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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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奥康德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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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在大连、天津、烟台、威海、苏州、杭州、深圳、广州、武汉、成都等15个城市设立首批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功能较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这是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先导区后,又一个国家级对外开放区域,是一项正确而及时的决策。一、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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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贸易 出口加工区 海关 对外开放 外商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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