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税收执法的主体及权限
作者姓名:
兰权昌
摘 要:
一、我国税收执法主体设置及权限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执法主体设置问题1.国、地税系统之间机构设置不统一。国、地税作为税务机构,仅仅在征收税种及入库级次上不同,其管理模式和机构本来不应有较大差别。但目前,在机构设置上由于征管改革、机构、人事改革不同步,再加上两者垂直管理程度不同,二者的差距较大。
关 键 词:
税收执法主体
权限
机构设置
设置问题
地税系统
税务机构
管理模式
征管改革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