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及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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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鹏,于晓宁,侯克飞.持有、使用假币罪及其认定[J].商场现代化,2005(36):265-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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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鹏 于晓宁 侯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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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2. 交通银行淄博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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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了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其主观特征体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客观特征体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准确理解"明知"、"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涵义,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罪轻与最重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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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币 持有假币罪 使用假币罪 特征认定 界限 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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