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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币罪及其认定
引用本文:国鹏,于晓宁,侯克飞.持有、使用假币罪及其认定[J].商场现代化,2005(36):265-266.
作者姓名:国鹏  于晓宁  侯克飞
作者单位:1.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2. 交通银行淄博分行
摘    要: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了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其主观特征体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客观特征体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准确理解"明知"、"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涵义,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罪轻与最重的界限.

关 键 词:假币  持有假币罪  使用假币罪  特征认定  界限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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