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并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其对金融机构货币真伪鉴定授权书和假币鉴定章的颁发和使用进行了明文规定。但由于管理的松懈和制度的不完善,现有的货币真伪鉴定授权书和假币鉴定章出现了丢失的现象。如若不加以重视和控制,其潜在危害极大。本文从货币真伪鉴定授权书和假币鉴定章丢失的政策和现状出发,对其丢失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了控制和使用货币真伪鉴定授权书和假币鉴定章丢失的应对方法和制度构建,以期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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