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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应给报酬
引用本文:
魏昭华.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应给报酬[J].四川预算与会计,1997(6).
作者姓名:
魏昭华
作者单位:
人民银行简阳市支行
摘 要:
《国家金库条例》规定:支库以下的经收处业务由专业银行基层机构代理;《专业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管理的办法》规定;各专业银行营业机构均为国库经收处。但《条例》和《办法》,均未规定给予商业银行代理经收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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