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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员工之名贷款款归公司所用责任该由谁负?
作者姓名:徐国祥  刘梅
作者单位:《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维权中心
摘    要:《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编辑部:我叫潘国仁,原是“苏州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2004年度,公司因工程建筑经济周转困难,请员工帮忙,借用员工身份证、以员工名义向农行借款,本人按公司要求,2004年1月5日和2005年1月1日在公司填写了两份按揭贷款《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和《贷款及保证承诺书》等文件。

关 键 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揭贷款 建筑经济 借款合同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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