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免、抵、退”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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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朝阳,张亦驰,等.一种改进的“免、抵、退”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7):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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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朝阳 张亦驰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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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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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了另有规定者外、办理出口退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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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贸易 出口退税 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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