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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示范文本的印制与发放
摘    要:合同示范文本由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印刷企业负责印制。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由制订机关指定印刷企业并负责监制,向印刷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以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进行监督。非指定印刷企业不能擅自印制合同示范文本。被指定的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的格式、内容进行印刷,不能擅自改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发放工作,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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