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问题解答之十一(091-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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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黎,;熊媛,;喻辉,;穆云犀.’2014问题解答之十一(091-097)[J].财会月刊,2014(11):12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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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黎 ;熊媛 ;喻辉 ;穆云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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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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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091.A和B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A持有C20%股份,B持有D100%股份。出于商业角度考虑,集团希望重组架构,令A持有D全部股份,而B持有C20%的股份。假设100%D的股份与20%C的股份价值相当,在相互收购(或称为置换)过程中无现金交易。请问:以上股权置换怎样做税务处理比较合理,比如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是否要实际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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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问题解答 股份价值 税务处理 股权置换 同一控制 现金交易 关联方 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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