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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就业”的十种形式
引用本文:为民.我国“再就业”的十种形式[J].陕西审计,1998(1):37-37.
作者姓名:为民
摘    要:开发型就业,由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兴办劳动服务企业和生产自救基地,拓展经营增加安置和生产自救基地,拓展经营增加安置容量,特别是兴办第三产业,实现开发型就业。

关 键 词:经营  增加  生产自救  再就业  服务企业  安置  主管部门  拓展  基地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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