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带酒水:“行业惯例”还是“霸王条款”? |
| |
引用本文: | 陈爱和.禁带酒水:“行业惯例”还是“霸王条款”?[J].中国乡镇企业,2006(11). |
| |
作者姓名: | 陈爱和 |
| |
摘 要: | 如今,漫步在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酒店、餐馆都挂着“禁带酒水”的牌子或“谢绝自带酒水”之类的店堂告示,“谢绝自带酒水”到底合不合理?这个从业人数众多和消费人数众多的行业问题,何时才能有一个标准答案?“酒水战”各执一词“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类告示,普遍张贴在中高档酒店的墙上,其实是大有来头的。2002年4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将“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写进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其中规定,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置于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与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