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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公司化改制中的法律难点
作者姓名:楼旭明 陇小渝
作者单位:西安邮电学院
摘    要:
对我国邮政业实行公司制改造,是“十五”期间邮政发展的战略任务之一。实行公司制有利于邮政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以一种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我国加入WTO后的挑战。由于我国现行

关 键 词:邮政企业 公司化改制 法律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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