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明:改制企业法人持股应在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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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志明.杨志明:改制企业法人持股应在20%以上[J].特区展望,2002(8):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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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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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副省长杨志明提出了股权改革的10方面鼓励措施,其中:一是鼓励员工自愿购股。尽可能地避免平分股份,形成新的“大锅饭”。二是鼓励法人代表持大股。改制企业中,法人持股都在20%以上,没有20%以上往往容易产生“穷庙富方丈”、“厂外办厂”的现象,我们改制就是要遏制这种国有企业弊端的滋生。三是鼓励非物化要素入股。鼓励技术、信息、品牌、经济关系等无形资产折股(折成股份),为有本事没票子的人开辟购股的新途径。高新技术折股35%,实用技术或接受实用技术折股30%,都可以依此类推。四是鼓励优选企业经营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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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制企业 法人持股 股权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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