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制度若干程序性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李春菲,郑勇.刍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制度若干程序性问题[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45-47. |
| |
作者姓名: | 李春菲 郑勇 |
| |
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 |
摘 要: | 在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对于程序性问题的规定存在欠缺之处,要对原告、被告的举证责任进行明确,还要在法律制度上设计合理、切实的民事诉讼机制。
|
关 键 词: | 虚假陈述 诉讼制度 诉讼方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