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投保团体保险引发纠纷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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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忠雨,雷添乐.以他人名义投保团体保险引发纠纷的处理[J].上海保险,2012(2):30-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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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忠雨 雷添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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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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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伟是某县建设局的退休职工,在退休后又投资开办了一家采石场。2009年11月29日,王伟以该县建设局之名为其本人及采石场的雇员黄川等共12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11月30日零时起至2011年11月29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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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团体保险 投保 2009年 纠纷 名义 他人 人身意外伤害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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