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会计与税法的结合与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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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俊福.试论会计与税法的结合与运用[J].中国经贸,2009(6):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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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俊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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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铝美设计研究院,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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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更加完整,包括的范围更加广泛,推进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进程,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并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由于会计与税法属于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目的和服务对象,因此,会计与税法总存在一定的差异。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扩大了会计与我国税法之间的差异,而两者的协调影响着国家的税收的征管,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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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 税法 结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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