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的国际比较分析和发展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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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子鹏,袁东方.中国服务业的国际比较分析和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论坛,2007(2):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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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子鹏 袁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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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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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服务业曾经被认为是第三产业的同义语。2003年国家统计局根据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三次产业重新划分范围如下:第一产业通常包括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十五个门类。同时,该规定的附件把农、林、牧、渔服务业明确列入第一产业,从而使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这一个方面出现了差别。由于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的规模不大,故服务业和第三产业之间在基本范围方面是一致的,在数量上的差别不明显。为便于分析,本文将第三产业视作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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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服务业 国际比较分析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第三产业 国民经济核算 第一产业 国家统计局 划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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