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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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杰.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我国的启示[J].大陆桥视野,2016(4):23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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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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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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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社科联2015年度课题“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省联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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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迄今为止诊所式教学法已遍布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我国的法学教育欲与时俱进,必须适时引入该教学方法。美国作为诊所式法学教育法的发源地,其教育经验最为丰富,教学体系最为完备,因此有必要梳理美国诊所式法学教育的相关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提出具体而可行的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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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诊所教学 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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