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卢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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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上海市卢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卢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4,10(3):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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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上海市卢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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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卢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 2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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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5月,上海市卢湾区被国家人口和计生委确定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区。根据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围绕国家和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卢湾区实际情况,就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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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 卢湾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管理 生殖健康 |
文章编号: | 10006-4346(2004)03-0076-02 |
Family Plan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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