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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
引用本文:纪丽芳.融资租赁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J].财会月刊,2009(33).
作者姓名:纪丽芳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表明没有人担保,而由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余值。这部分余值能否收回,没有切实可靠的保证,并且其风险和报酬并未发生转移。因此,在租赁开始日由出租方单独以未担保余值科目核算

关 键 词:资产减值损失  最低租赁付款额  租赁投资净额  未担保余值  内含利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  出租人  最低租赁收款额  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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