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职责视角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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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芳芳,杨翠迎.基于政府职责视角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社会保障研究,2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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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芳芳 杨翠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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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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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建民营模式已然成为养老机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该模式的发展也伴随着失能老人入住难、设施设备档次高、服务收费价格贵等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宗旨不相符合的问题。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出现这些问题的根由在于政府职责的"缺位",以及政府履职的方式不当。为此,政府在职责定位上,应当由"缺位"到"补位",着力建立健全一些基本制度。要坚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姓"公"这一根本原则,在服务对象、服务水平、收费标准、设施设备等方面突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定位。在转变履职方式上,应当规范政府自由裁量权力,由以行政命令为主转变为以标准、制度为主来规范管理公建民营模式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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