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的财税处理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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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法亮.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的财税处理差异[J].财会月刊,2012(16):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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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法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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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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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或奖励款时,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此款项应冲减土地成本,这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结果有着较大影响。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时计入递延收益,并在销售期内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但每年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时,该款项不构成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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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出让金返还款 递延收益 营业外收入 开发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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