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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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 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试的有关政策、计划等重大原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部一位副部长担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办公室,考试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具体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的安排,组织大纲编写和命题,制发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有关办法和规定,规范、指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理有关资格考试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与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联合成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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